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基会发起倡导并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建设希望小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希望工程自1989年10月实施以来,累计资助230万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援建希望小学8000馀所,培训希望小学和农村小学教师2300馀名。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评估表明:希望工程已经成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社会公益事业。
希望工程自1989年月10月启动以来,在中国青基会及其授权的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努力推动下,得到了社会各界、海内外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实施成果和综合效益,赢得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高度评价,已成为我国最具社会影响和享有崇高声誉的民间公益事业。希望工程的实施,改变了一大批失学儿童的命运,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唤起了全社会的重教意识,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弘扬了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为了落实贯彻我国政府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战略决策,适应希望工程自身完善的客观需要,并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愿,中国青基会经过深入调查、广泛论证、慎重研究,决定从1999年起实行希望工程实施战略重点的转移,由过去对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普遍救助,转到对优秀受助生的跟踪培养;希望小学由硬件建设为主转向以教师培训、现代化教学设施配置等软件建设为主;希望工程不再直接接受救助失学儿童的捐款。对有意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捐款助学的人,将介绍其直接与贫困地区乡村小学联系,通过学校安排助学对象。
“希望工程”创建于1989年10月,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并与其授权的各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募集民间资金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并完成小学学业的一项为青少年发展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贯彻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动员海内外民间的财力资源,建立基金,资助我国贫困地区的失学少年儿童继续学业,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希望工程对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的改善方式有两种,即救助与建校。
救助,是指捐方一次性向团省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捐款400元,使一名小学生完成学业或一次性捐款480元使一名初(高)中学生完成学业。无论捐款在何时,均在每年的2月和8月由团省委希望工程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对并将结对卡分别寄往捐方及受捐学生;受捐学生可以由捐方指定并与捐方通信。
建校,目前采劝四轮驱动”的形式,即一次性向团省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捐款2万元及以上兴建一所“一村一校”;一次性捐款5万元及以上建一所“村初级小学”;一次性捐款10万元及以上改、扩建一所完小类“希望小学”;捐款20万元及以上新建一所“希望小学”。建校可以由捐方指定地点,也可以根据捐方要求为学校命名
滚滚滚滚滚滚滚滚滚长江东逝水
刚好错过小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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