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但因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双方都不因此而免除。如果妻子认为此担保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妻子就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妻子承担后仍然可以向丈夫一方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们离婚时,你老公可以把财产全部给你;但是担保是在你们离婚前,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你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可以问你要钱。
可以的,你老公做担保人时,你们还没离婚,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