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十五年后,不幸去世,可以领交的钱吗?

2024-11-04 09: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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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保人因故去世,不论缴费时间长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的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保险金不退还;医疗保险继续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用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扩展资料:

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后,有的网民提出意见建议,丧葬费的赔偿有悖赔偿理论,支付丧葬费只是一种习惯的传统做法和对侵权人的经济惩罚措施。

理由是人总是要死的,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和自然死亡均须支出丧葬费用,故该项费用属于必然支出,只是提前支出了,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丧葬费更不应列为财产损失。

不仅本解释涉及此项规定,就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也涉及此项规定,只不过大家同情死者谁也不愿意率先提出废除该规定罢了。因此,建议在本解释中取消赔偿丧葬费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采纳这一意见,仍将丧葬费赔偿作为赔偿项目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丧葬费

回答2:

参保人因故去世,不论缴费时间长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的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保险金不退还;医疗保险继续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用完为止。

回答3:

按照现在的政策,个人累计缴费180月,到达退休年龄申请退休,可以享受待遇。
不过我的理解
第一点:正好缴费15年,退休待遇很少,条件允许,我建议还是多交几年
第二点:按照目前的趋势,马上就要延迟退休以及延长缴费年限
还是根据自身条件多交点好

回答4:

回答5:

如果不幸去世,社保卡里的钱就白交了吗?一定记住这项重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