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加工企业联系12个月开票额超过50万就会被税局责令为一般纳税人,你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办法:一是注销现在的营业执照重新办理一个新的,二是按税局的规定赶紧申请一般纳税人就是了,选择哪种方式得根据你经营的情况来定了!如有其它疑问加我咨询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法律是说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见2010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税的处理没有错。
是连续,不是每个自然年度,就是从今天开始往前推算12个月
超过之后,他会提醒企业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如果不去办理,会强制认定,就是之后所有的销售额按照17%交税,然而还不能抵抗进货的发票进项,自己也不能使用增殖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企业基本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