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从入职时开始算还是转正开始算?

2024-12-22 23:35: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年休假是从入职的时间开始计算的,即2010年3月份入职,在2011年3月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回答2:

年休假是从入职的时间开始计算的,即2010年3月份入职,在2011年3月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回答3:

具体到年休假的起算时间。尚无明确的规定。
但是,从其他劳动者的待遇看来。应当推定出来是从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
因为,其他的相应待遇(比如:社保)都是从用工之日起
故,年休假的起算应该也是从用工之日起,即上班时间

回答4: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是从入职时间开始算的

回答5:

本单位工龄包括试用期。

【年休假 本单位工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24号令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