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辩证法,看事物一分为二,可以说这也是件好事。你又到了选择的时候了,是继续持有,还是割肉离场?首先声明下我说的只是个人观点,你仅做参考!第一你要检讨自己,你念旧不代表她不念旧。你们大学到现在没有分手证明你们都对对方有感情!而你说她做得太绝了,有些偏执了
第二,中国的婚姻传统男方要有房子虽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也算是个“潜规则”了你也没有必要去抱怨什么?房子一辈子的事,尤其现在大城市市区 100多平 =100来万。对于你们刚创业的来说很难了,但是为什么 要在财产公证上写 2个人的名字? 而不是写她自己的名字?这是个理性问题,而不是感情问题!这就是所谓的你把这件事当成了比感情还重要的事了!所以说你一开始就错了,错在非要把这理性的东西和感情分开!你完全可以自己借钱来买而名字是你自己,不需要她来参与!反过来让她出大头你出小头房子只写她的名字!你可以做到吗?
还有一开始她同意付首付,这说明她还是想和你在一起,这你不需要怀疑!但最后变卦 有可能是她家里的意见,她也犹豫了!
所以你的合资买房的事件 一开始就错了,要不你自己买婚前财产名字归你,要不她出大头,名字写她 你装傻过一辈子!无他!
你小心人财两空。
分了得了,多没劲啊,没结婚就算计这两毛钱跟您这个样子,没结婚先想离婚的事...无语+无奈了,我是做房产的,国家出台的这个法律不叫婚姻法,就叫离婚法....悲哀啊
登记成婚前财产不就得了,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
房子又不写她的名字,该交往还是要交往着,凡事多留个心眼;你房子不是早晚都要买的吗?再说了,也许她也有自己的苦衷呢
我觉的还是你女朋友家里起着很大的做用,以我个人直觉应当是她家人不让你女朋友出这个钱,你也说了她家的条件很好,所谓的“门当户对”你也知道吧。只是见意,大权还是在你自已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