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未到期,存款人死亡存款如何处理

2025-03-23 1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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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确实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3,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4.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友好社团、当地侨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5.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回答2:

首先,在存款人死亡后要发生继承问题,也就是要根据存款人生前立的遗嘱或者依照《继承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将属于被继承人(存款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分割。只有依法继承取得这笔存款的人方有权要求银行办理存款的提取和过户手续。
其次,因为提取存款时,合法的继承人需要有能证明自己合法取款证据,才能从银行取得该存款的所有权,所以,取款人须持有合法拥有该存款的证明。该证明的产生有以下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公证,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这时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等。银行凭公证处办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二是在对该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或者是在尚未设立公证机关的地方,继承人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就存款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进行审理,作出对该笔存款处理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为合法继承人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回答3:

你的身份证,户口簿,公安局开死亡证明,去银行取款即可。

回答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
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回答5: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