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落户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1,夫妻同一个户口簿持户口簿 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两人身份证 村(居)委会证明 (有些地区还要求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2,夫妻户口不同省(有些地区不同县也照此办理)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一个“小孩未落户证明”,加上以上证明材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到女方落户,与此类似)
拿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自己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工本费¥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