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借条就可认定是借贷关系。
2、至于借的钱由谁来偿还,要看借的钱是用来干什么了。
3、如果是用作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女婿不知情且仅作为女儿的私人消费支出或女儿无法说清这笔钱的具体去向,则应当由女儿自己偿还。
4、所以所谓的父女二人串通之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笔钱用来干什么了。
非被告所得用于家庭财产。
不会,他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他的家属自愿代为偿还
只能向其本人提出偿还要求。
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不会,但如被告已婚的,可将其妻子列为被执行人。
父亲已经尽到举证责任了,女婿认为是赠与应该由女婿举证。当然女婿可以对借条形成时间作文章,认为借钱和出局借条的时间不一致等,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借钱和借条时间基本一致,父亲是应该胜诉的。
你好,需要有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