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量中的当量值、等价值怎么计算?求具体计算方法

2024-11-26 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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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量值=能耗量×对应的当量值折标系数。

等价值=能耗量×对应的等价值折标系数。

具体请参考GB/T 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进行学习和交流。

用克当量来研究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时的重量关系,甚为简便,因任何物质间只要克当量数相等就可以完全进行反应。但是物质间反应时它们的克分子数却没有这种关系,氢氧化钠与盐酸反应,其克分子数是1 : 1关系。

但氢氧化钠与硫酸、磷酸反应,其克分子数则分别为2 : 1和3 : 1,所以生产和科研上常用克当量来表示反应物之间的重量关系。

扩展资料:

当量值与等价值:

能耗核算中“当量值”与“等价值”的概念及其有关规定:

1、“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基本概念:“当量值”简言之,是一个计量单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而“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目前,这个规定主要体现在电力产品的消费量折标计算上。

2、能耗核算中关于“当量值”和“等价值”计算的有关规定:为了与世界接轨,同时便于和历史资料对比,我国统计制度明确规定,计算国家、省、市级的能源消费总量时,电力采用等价值(即当年每发一千瓦小时电消费的标准煤量。

2006年山西省平均每发一千瓦小时电消费345克标准煤,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3.45吨标准煤)核算;而基层企业计算能源消费量时,电力则采用当量值(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1.229吨标煤)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当量

回答2:

“当量值”是一个计量单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等价值”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