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是由公司来承担的,你使用多少,都可以向公司进行报销的。若是工伤赔偿的话,按照2010年进行。
2011年前已认定的按照未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2010年1月发生的工伤,2月份认定为工伤,其一切都按旧的工伤条例执行,与新的工伤条例(2011)无关。
旧的条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