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按结我看意思应该是代他人赎契(就是代他人还清对方由于抵押贷款所欠银行的钱)。其实签这样的合同本事就处于一个很被动的状态中,如果赎契10天银行的手续就能出来,那你所说的这个银行效率非常高!我们这边要1-2个月。现在的问题在于:合同所写的什么强制履行纯粹只能给你心理安慰,因为只有法院的执行庭才有强制执行的能力;如果真的要按合同执行的人,你不写什么强制履行他也会履行,在合同里面写强制履行到实际操作的时候怎么强制呢?除了心理作用之外完全没有意义。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看看怎么保证你代他人还款之后,他给你过户。运气不好碰到那种赖的人,会很麻烦!最需要小心的是,银行手续一出来,他第一时间把房子买了,从此开始躲你!这种情况下,他由此欠你的钱是没有人会帮你追的,如果他欠的是国家的钱就大把人追他,有句话叫有拖无欠,你真的要小心!假如现在还没有帮人还贷款就不要去还好了,因为你很有可能面对比定金更大的损失;要不就看看对方能不能有什么抵押并重签合同或补充合同,又或者找专业的法律人士研究一下现在的合同会不会是无效合同然后跟对方协议终止合同,做不到的话你真的要考虑止损这一个操作了。
其实买房子无非就是双方都希望能顺利把手续办好,卖家的心理也能理解,他怕到时候把按揭完了,银行跑了一阵又花了钱,你又不买了,他也是希望自己更有保障一点。其实最核心的争议是在时间上,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按揭需要一个审核过程,只要银行那边手续办齐了双方马上过户都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证件所产生的费用和政策问题都以你们过户那天为准。
其实你现在不用那么忧虑,如果房子能顺利买到,那恭喜你!如果由于限购令,那也非你的原因,钱房东是应该退给你的,你不算违约。前两项均不行的话,你可以去公证处做个公证,立马把房子转手就行了。
我买过房子,知道买房是大事,所以要慎重,也必定会担心,但我希望你放宽心,没那么严重,如果房东不是骗子,房子证件没有问题你大可不要担心,不要在协议上纠结了。一看合同上房东写的那条就可以看出语气也不像骗子,带了房东保障自己利益的主观意愿。
合同成立的前提有一条,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以,他应该依法退还钱财。但是你们是在限购令之前办好手续的话,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或者做个相关公证时可以的
此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可请相关律师鉴定,应该是无效合同。
可以在双方协商后添加补充条款,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