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随意转让;
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则转让只在你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对其他股东来说,未经过一半以上的人同意,也剥夺了他们的有限购买权,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若是按照无效的话,你需要向受让人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
登记行为属于对外的对抗效力,是否登记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认为,因为程序上有欠缺,该转让协议效力待定。
如果其他股东都同意,即有效;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则无效。
李某应该催告其他股东,要其他股东表态。诉讼时效的问题,现在不好说,可能还没有起算。
具体还是当地当面咨询律师。
如果李某并非该公司股东,那么在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不能确认该合同有效,属效力待定。这是指双方签订的合同本身。
由于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也未实际取得股东权利,李某还不是该公司股东。
根据实际情况,李某可以考虑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价款或以违约为由起诉要求解除。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关规定,陈某转让股份未通过其他股东,他与李某签署的转让协议是无效协议。李某想收回已付款项,应依据合同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起诉陈某,我认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李某不是股东,也未进行工商变更等于陈某和李某属于个人行为,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支付的价款有相关的证明,可以用借款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