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缠足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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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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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回答2: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
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
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回答3:

缠足给妇女带来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属罕有。从记载所见,这缠足是用5尺长2寸宽的布条,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压至足心,被缠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鲜血淋漓。亲自动手的往往是母亲,缠一层,还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紧,不管女儿如何哀哀痛哭,做母亲的毫不怜惜,说是“娇女不娇足”。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指甲软化,嵌入肌肉,肌骨变形成弓状,腿部不能正常发育,瘦削如棍。脚长以三寸为佳,因此称为“三寸金莲”、“弯弓”,所谓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缠足被摧残的痛苦。这种违反人性的陋俗,并非没有人抨击,早在宋代车若水就指出,妇女自幼“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使何用?”清初张宗法痛斥缠足之害说:“今俗尚缠足,堪伤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后世不福不寿,皆因先天有戕。”著名诗人袁枚痛斥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真是一针见血。

缠足的原因

在古代,母亲们流着眼泪,把女儿的脚一层一层裹了个严实,为的是给她找一个

好丈夫。“让你忍一时之苦,是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许现在的人看来,当时裹足

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过如果她们不裹足的话,她们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惨的。山东有过这样的童谣:“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浙江也有:“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就连台湾也不例外,有说:“大脚是婢,小脚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动了:“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糖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

追溯起裹足的目的来,起初的时候只是缠足的舞女为了让舞步更加优美如此单纯。可慢慢的发展下来却成了一种社会风尚。当中的原因并不是西方观察家所说,为了美丽,他们把19世纪的美国女人缠胸束腰和我们妇女的裹足混为一谈,事情并不如他们想象那样的简单。

我国古代妇女的裹足有这深刻的社会根源,它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门第高贵的标志。那时的人以小脚为美,脚越小,就代表越美丽。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阶段3-5岁时开始的,而且年纪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决生计,养活全家已经够他们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费在强迫自家女儿裹足上。而且一般的农家女都分担家计,一旦裹足,就意味着成为家里的负担,干不了活了。试问,穷人家哪有闲米养闲人。富贵人家则相反,他们衣食无忧,而且当时裹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让女儿裹足一来为了女儿能嫁得豪门,二来是为显示自家的身份尊贵。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择偶标准。古代,大户娶妻选媳的标准首先是处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儿家来,见姑娘样貌还是其次,首要的带回闺女的绣花鞋和生辰八字。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来定优劣。即使到了大红花轿送上门了,在入门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脚才定夺是否让她进门。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审美观。古代,女性没有什么生产力,只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为迎合男性需要。缠足后,足部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以双脚站立,身体的重量向下,使站立变得困难,必须将腰挺出,才能尽量使身体稳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学步,平衡身体,方能行出一种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搀扶,惹人怜的气质与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缠足的勇气和坚忍及那双缠足,于是对女人的爱怜与宠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绣花鞋的大小决定了闺阁内的女子的美丽程度,同样也决定了女儿婆家的富贵程度,没有一个大户人家愿意接受一个大脚或者脚不够小的女人的。“以裹脚为美,以天然足为丑”的审美观应运而来。这一风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风尚也愈演愈烈,最终成为当时绝对的审美标准,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为了要控制女人,这是产生裹足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纲五常”作为道德标准,当时的社会潮流是要女子谨守妇道,而且缠足明显的区分“男女有别”。加上缠足后,造成女子行动不便。使得古时中国男子能够更加为所欲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动不便,有利于控制逃跑或与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里说,小脚是为了彻底地把女人关在家里,女人在卧室厅堂里走走便可,最远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后花园,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结识父亲丈夫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无才让她对父训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温良恭俭让中没有一个字是有关原则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顺从,她只需顺从,顺从丈夫而无需顺从道理,因为她对道理是无知的。

回答4: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回答5:

简单的说是因为唐末宋初时期 宫廷流行裹足 由此流传至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