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4日电 (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闫磊)为稳步提高低收入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将该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档,最高档增长幅度达到19.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郑益群今天告诉记者,这四个档是给各个地市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来选择的。 最新的工资标准应该还没有确定,相信这几天政府会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