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6月,浙江省龙游县有13个乡镇,其中包括6个镇和7个乡。
6个镇分别为:湖镇镇、横山镇、塔石镇、小南海镇、溪口镇、詹家镇;
7个乡分别为:模环乡、石佛乡、社阳乡、罗家乡、庙下乡、沐尘畲族乡、大街乡。
龙游县地处浙江省中西部,县域总面积1143平方公里,辖6镇7乡2街道,人口40.4万。
境内有距今9000多年的青碓、荷花山新石器遗址,比河姆渡文化早2000年。春秋时期是姑蔑国都,2230多年前始设县,是浙江省历史上最早建县的13个县之一。
1959年被撤销县制,1983年重新恢复。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城市、省生态县、浙江新魅力城市、省美丽乡村先进县等百余项省级以上荣誉,跻身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12位。
扩展资料:
龙游县的建制沿革: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秦灭楚,于姑篾之地设太末县,隶会稽郡,为龙游建县之始。
唐贞观八年(634年),更名龙丘县。
五代吴越宝正六年(931年),吴越王钱鏐以“丘”与“墓”近义不吉,又据县邑丘陵起伏如游龙状,遂改龙丘为龙游。
宋宣和三年(1121年),因有诏讳“龙”字,改名盈川县。
绍兴元年(1131年)复称龙游。
元朝,隶属江浙行省衢州路。朱元璋攻占衢州后,改衢州路为龙游府,仍置县。
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改龙游府为衢州府,县如旧。
清朝,沿明制。
民国二年(1913年),龙游县直属于浙江省。
民国三年至十五年(1914年至1926年)属金华道。
民国十六年至二十一年(1927年至1932年),直属于浙江省。
1949年5月12日,龙游县城解放,成立龙游市人民政府。
1949年6月8日改为龙游县人民政府。
1959年12月底,龙游县撤销并入衢县。
1962年,龙游县复制。
1973年,龙游县撤县。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龙游县建制,属金华地区。
1985年5月,金华地区撤销,分设金华、衢州为省辖市,实行市管县体制,龙游县归属衢州市领辖。
1997年,龙游县辖9镇、12乡。
2005年12月,经衢州市政府批准,龙游县调整为辖2街道、6镇、7乡。
2008年8月,龙游县行政村规模调整,行政村数量由原来的432个调整为262个。
参考资料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龙游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局—行政区划
龙游县辖2街道、6镇、7乡: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湖镇镇、横山镇、塔石镇、小南海镇、溪口镇、詹家镇、模环乡、石佛乡、社阳乡、罗家乡、庙下乡、沐尘畲族乡、大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