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农村现行的制度和政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宅基地属于全体村民共有。个人就没有单一的土地证。也相应没有房产证。这是现行的农村土地法规所决定的。至于你的疑问,属于管理方面的问题。村民集体盖楼这种事应属于全体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你们村是否经过了集体决策?你可以要求村务公开、账目公开。也可以要求主管人员出示合同。并且要求验收。这些都是你的权利。村子里没有和每个村民签订具体的建房合同还不是大的问题。只要经过了民主决策,大家同意盖楼。一下就是分配问题,不一定都与每户签合同。
肯定不合法。新农村建设,土地是集体的,而房子却是村民的,按房地一体原则,对于权属的划定是极为不利的。可以和村领导协商,如果不成,去找乡政府或县政府,可以用上访的形式
通过你们村的做法来看,有点才去强制措施的味道,这样的做法应该是存在问题的,可以想商机部门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