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纯属胡扯 按之前的婚姻法与继承法,在婚后10年房屋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久前公布的新法规定,只要是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配偶都不占有份额,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没发生更名、继承或其他法律程序,这房子永远属于夫妻中的一人。也就是说如果今后发生离婚等类似事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你还想分你应得的一份,那么你就要提供合买房屋的相关证据。但是何必搞这么多麻烦的罗嗦后遗症呢,写名字的时候直接写上你的就ok了,没有法律规定谁办的贷款谁签的购房合同就写谁自己的名字啊!
没有这个必要,这个已经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楼上说得对,现在关键还是房产证名字,男方让不让你共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