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啊 当初贷款的时候你们夫妻在抵押科应该是共同签字的
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你也是财产共同持有人
况且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单方面是处理不了的(即使没你的名字) 此举完全没有必要
看你是否已经过户?如果没过户的话那就要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贷款需重新审批的;如已经过完户了,那你就直接打电话到你的贷款银行咨询,大多数银行都不行的,需要你结清加名的,因为这个加名手续比较麻烦,需交易中心(房管局)先出受理单,银行再审批,再到交易中心更名。
我建议您别加名字,从婚姻法上这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毫无疑问,如果加上你的名字,不说前期办理比较麻烦。以后如果卖房,或别的事情,好多都是两个人到场,挺麻烦的!
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所以没必要。
个人建议如果真的要办的话,有很多手续的。费用也增加了不少。
既然是婚后买房,为什么写上你的名字呢,没有必要呀。到什么时候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