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变更
成员大会通过,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到农业部门备案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董事会决议;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