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什么不同 具体发布的时间?

2024-11-26 17: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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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总体框架不变,对部分标题表述作了修改,使之更为准确。如第四章的标题修订前是“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修订后改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第五章标题修订前原为“党内监督”,修订后改为“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新《条例》共9章42条,较修订前的9章33条,新增加9条:分别是修订后的第五条——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第十五条——明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十七条——明确做好党员服务工作;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第二十八条——明确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着眼点、重点和目标;第三十一条——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管理要求;第三十四条——明确要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第三十六条——明确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其中修订后的第二十五条涵盖了修订前的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有关内容。
新《条例》涉及到机关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根据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添了许多新的规定和内容;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反腐倡廉建设、党建科学化水平、基层党内民主、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员服务工作”等内容写进新《条例》,与修订前相比,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创新性规定。
新《条例》对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新条例于2010年6月4日颁布,旧版条例1998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