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
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
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禁止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如下: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第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这里,专利前两个意思虽然意义不同,但都是无形的,第三个意思才是指有形的物质。“专利”这个词语可以仅仅指其中一个意思,或者包含两个以上的意思,具体情况必须联系上下文来看。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由于专利涉及到赤裸裸的利益,世界各国专利相关的知识、法律和规定相当地多而且细致甚至于各不相同,要了解各个细节可通过查询相关具体法律、条文或者国际条约,另外请见参考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成果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其中约有70%的发明成果从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上发表过,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
专利的定义
定义: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