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2024-12-26 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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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以其名义独立地起诉和应诉,具有诉讼能力。

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扩展资料

营业登记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人企业

回答2: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45.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手续。

回答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回答4:

可以,以自己在工商核准的字号起诉或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