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用途
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民用机场不包括临时机场和专用机场。
主要有以下用途:(l)工业航空:包括使用航空器进行工矿业有关的各种活动,具体的应用有航空摄影、航空遥感、航空物探、航空吊装、石油航空、航空环境监测等。 (2)农业航空:包括为农、林、牧、渔各行业的航空服务活动。其中如森林防火、灭火、撒播农药,都是其他方式无法比拟的。 (3)航空科研和探险活动:包括新技术的验证、新飞机的试飞,以及利用航空器进行的气象天文观测和探险活动。 (4)飞行训练:除培养空军驾驶员外培养各类飞行人员的学校和俱乐部的飞行活动。 (5)航空体育运动:用各类航空器开展的体育活动,如跳伞、滑翔机、热气球以及航空模型运动。 (6)公务航空:大企业和政府高级行政人员用单位自备的航空器进行公务活动。 (7)私人航空:私人拥有航空器进行航空活动。
“通用机场”是指专门为民航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起降的机场。 民航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是专门特指除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以外的其他飞行任务,比如景点游客观光、空中表演、空中航拍、空中测绘、播撒农药等特殊飞行任务。 执行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飞行器大都是小型飞机、轻型飞机、直升机等,所以“通用机场”的跑道导航设施往往都比较简陋,“通用机场”的净空环境往往也比较差,根本不具备任何大型民航飞机的起降。 通用机场是不会开设正规的定期民航航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