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但是前提是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同时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你的情况:成年儿子没有继父的继承权,因为没有抚养关系,未成年女儿由她母亲(监护人)代管继承财产。
前面已经指出,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1、不享有继承权,由于成年儿子属于男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女方及女方成年儿子不可代男方未成年女儿代管财产。
由于未成年女儿的监护人为其继母(即男方前妻)。
扩展资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成年继子有继承权,但是需要有抚养关系才能有继父的继承权,因此未成年女儿由她的母亲(监护人)代管继承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老伴去世,大妈想继承房产,但隐瞒有一名继子的情况。近日,南京市民唐大妈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想办公证,被公证员发现破绽。
唐大妈去石城公证处是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她说丈夫2012年病逝,留下一套住房,房子是夫妻俩奋斗多年买的,现在由她一人继承。她提供了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按照法律规定和办证程序,公证员告知她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相关后果,要求她必须如实反映情况。然而,公证员在对她提供的材料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她的老伴生前还有一个继子在世。公证员再次询问唐大妈,她这才承认。
根据继承法规定,父亲的遗产继子依法享有继承权。公证员对唐大妈故意编造、隐瞒事实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她宣讲了《继承法》《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指出只有其他继承权人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声明后,她才能独享全部遗产。公证员希望她和老伴的继子协商后,再来办理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伴去世大妈想独吞遗产 被南京公证员发现破绽
1、如果继子是被继承人抚养长大的,则不管有没有成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2、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成年儿子没有男方财产的继承权。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女方可以代管男方未成年女儿的财产,是继母。女方成年儿子没有权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