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的规定,先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里面约定试用期才是合法的做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相关知识:
根据08年新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若新员工是08年后进来的,你单位第三次签订10年期劳动合同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一年一年的签订对单位更不合算,就等于第三年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来讲是无所谓的,若需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
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签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是违法次规定,从第二个月起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是在试用期过后才与员工签订合同。
1、按现行的规定,先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里面约定试用期才是合法的做法的。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入职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书面提出离职就可以走人,用人单位感觉该劳动者不合适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