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杀妻后,被情夫戳死,情夫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2025-01-04 2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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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故意伤害。刘东(化名)并非是属于正当防卫,他跑到王超(化名)家里与女主人赵莲(化名)发生关系,本身就是不道德。刘东、赵莲与王超三人之间发生斗殴后,刘东把王超戳死,所以并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故意伤害。

一、隐忍捉奸,没成想被戳死

王超和赵莲结婚20多年,感情出现危机,闹起离婚,王超认为赵莲和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也就隐忍下来了。

王超为了取得妻子出轨的证据,就在家里安装了窃听器等待。功夫不负有心人,王超和赵莲说自己外出打工,赵莲还亲自把王超送上车。本以为丈夫外出打工,可以放心的和刘东约会,却没想到王超竟然是看着赵莲离开后下了车,并提前到家藏在家里的储物间里。

刘东一听王超外出打工,就迫不及待的到了王超家里和赵莲发生关系,两人完事后本想着睡一会,却没想到王超钻了出来。王超手里拿着刀,而赵莲看到后直接抱住王超,刘东则上前夺刀你夺我拽的情况下王超把刘东痛伤,并将赵莲也捅倒在地,赵莲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刘东看事不好,就跑到二楼,王超拿刀继续追上去,刘东拿起二楼的铁叉继续和王超斗争,最后刘东戳伤王超,自己逃走了,而王超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二、刘东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经过鉴定赵莲因为失血过多休克死亡;王超因为被刘东刺穿大动脉失血过多死亡;刘东腹部轻伤二级,其余的地方都属于轻微伤。

事后刘东代理律师认为刘东属于正当防卫,是王超先拿刀砍伤自己的,而并非是自己先戳伤王超的。对于这样的死者家属不同意,他们认为刘东和赵莲本身属于不正当关系,他现在的说辞不能确信,毕竟三个人只有他一个人活着,是黑是白完全凭借自己诉说。

受害者代理律师也认为刘东并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故意伤害,王超捉奸只是为了取证控制住刘东,而刘东则是为了逃脱和王超发生争斗,并戳死王超,是属于故意伤害。检察院也认为刘某存在故意伤害的心理和行为,毕竟他作为一个第三者,很多问题都是名不正言不顺。

最后:感情不顺就立马离婚,不管对方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既然不爱了,就请立马放手。很多事情不仅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孩子,王超和赵莲的两个孩子因为父母的事情遭受巨大打击,变得沉默寡言。

回答2:

理论上来说是正当防卫,因为男子在杀人,按照刑法规定,男子死亡的危害结果是在正常范围内。

回答3:

情夫应该属于故意伤害,虽然这件事在道德上所不能接受,但是不能作为违背法律借口。

回答4:

网上有人分析是正当防卫,情妇和男子妻子不正当关系属于道德范畴,发生这种事很遗憾,但男子没有采取理智的应该方法,以至于后面发生成为不可挽回的局面。最终还是看法院怎么判吧。

回答5:

故意伤害,情夫有错在先,男子对付前妻的时间,他可以逃跑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