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所以说未经允许是不能录音录像的。而且法官的开庭宣布法庭纪律的时候会专门宣读这一条,有些法院会直接让当事人手机关机或者直接没收手机。但是无论我们的规则制定发再好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有些人就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违法的事情。比如说有些人知道手机会被没收于是就戴上有针孔摄像头的眼镜或者茶杯让人防不胜防。
这个可以肯定的是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这个有些当地自己制订了相关规定倒是有可能的。
没有这一规定。反而有法院开庭时不允许录音这一条。如果要在庭审录音。必须经法院允许才可以。要是没有经法院允许而私自录音的,则违反法庭规则。法院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