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无法写。法律保护的是公司章程里出资人的利益。追究的也是他们的责任。这种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行不通。个人建议,如果实际出资人不方便出面,可以找他的直系亲属出来顶替,这个名义股东任职为公司经理,同样可以经营公司。这样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可以保全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