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

2025-02-04 18: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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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办呗
由证书遗失人持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补办证书的申请书、声明该证书作废的市级报纸原件、该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时所填写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回答2:

在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补办执业资格证书,
一般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按要求刊登)
4.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
  具体以所在地规定为准!

回答3: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