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复检血常规医院只说不合格本人有知情权吗

2024-12-21 1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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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当然有,可以向招考单位了解不合格的原因。
2.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3.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
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对视力、血压等项目有疑义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