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因地点而异。工伤鉴定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工伤第一次鉴定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本次评估需要进行检查诊断,并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诊断费用。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间。所在地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检查诊断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保额度,由用人单位支付。但不服初次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的,改变原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号
一、收费标准
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
3、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每人次1200元。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4号
一、我省各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服务,其收费标准为:市级每人次350元;省级初次鉴定每人次350元,再次鉴定每人次500元。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被鉴定者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不得另行收费;因条件限制,需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的,申请人按相关项目收费标准另行交纳费用。
江西省发改委、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280号
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一)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的按每人次260元收取;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按每人次360元收取。
(二)职工因工死亡后对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按每人次300元收取。
(三)延长停工留薪期、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工伤复发确认的按300元收取。
(四)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每人次500元。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执行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三、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申请再次鉴定的,其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鉴定费用由其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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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工伤投保情况、鉴定的次数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实际承担。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提前支付。
重新评估结论与初步评估结论一致的,重新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包括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的情况;重新评估结论与初步评估结论不一致的,重新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未为受伤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3.复查鉴定的费用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审、鉴定的,申请人还应当提前支付鉴定费。
复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审、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基金;用人单位不为受伤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包括两部分:直接用于鉴定的支出和与鉴定有关的其他必要支出。直接用于标识的成本,主要用于下列各类事项:
(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邀请专家参加鉴定的费用包含在鉴定费之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得就此另行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议的费用;
(3)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表、卡、册、证等费用;
(4)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直接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取均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是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费用。
伤残鉴定一般为1200元,三期鉴定900元,具体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般做伤残等级鉴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 2.所有的X片子。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出、入院小结。 5.被鉴定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