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案情陈述,您的行为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
(2)违法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一般情况下需要发生如下情况:
①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死亡1人;
②负事故全部责任故主要责任,造成重伤3人以上;
③同等责任需要死亡3人以上;
④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致1人以上重伤,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ⅰ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ⅱ无证驾驶机动车;
ⅲ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ⅳ严重超载驾驶的;
ⅴ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公私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过失。
三.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我认为,不一定是逃逸。
理由一:能撞死人的速度一定慢不了,而且,这个司机的精力是不集中的。所以,这600米的距离,是个复杂的反映过程,也未可知;
理由二:处理事,应当轻因而重结果,这个司机,他必竟是回来了;
理由三:由于他的应当l
应当偏大死者的后事,事故的责任,这次事故,肇事者的责任也当偏重。
简而言之,逃逸是跑了不回来。反之,回来了,便不是逃逸。
不算呢,即使你人走了车留在那里,这里的走不是逃跑而是去自首。都不算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