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出让其中的1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收回,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2024-12-20 14: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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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租给其他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就可以,租赁期限10年
土地使用权只能所有权利国家或者集体出让
使用权人没权利出让,可以出租或者转让,转让就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入协议,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使用权人变更,变更后使用权人就改变,将来是否能取回使用权双方外协商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