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只有竣工经验收合格之后,建筑工程才可以交付使用。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参考资料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引用时间20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