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事人。因为他与案件有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法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但是比之原告被告,第三人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列如,第三人不能撤诉。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与原告等当事人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承担被告胜、败诉一致的法律后果:被告败诉,第三人则败诉!
当然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