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都需要材料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体营业执照无法转让,必须重新办理。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营业执照是要被处罚的。有一种办法,就是你拿着他的执照经营,就说他是老板你是打工的,每年该验照验照,但是如果被发现将会被认定为无照经营并被处罚。因此,你还是重新办理吧。
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