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另一方签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的书面约定的话,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则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司法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要看你的房子是在哪年购买的了,一般2008年10月份以后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产权人就是谁,若想准确确定这件事,可以直接去当地房产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处查询一下就可以了。
希望宅邦在线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从法律上讲不需要,但你到房产局办手续时,房产局规定是需要的,在中国它妈的规定大于法律,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