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自行政机关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2024-11-26 0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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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法院应当自行政机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五)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九)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回答2:

人民法院应当自行政机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