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现在在咱们国家哪个地方也没有说有了一套公房在买或受赠一套房,就要把公房收回的政策。如果要找案例的话那就要追溯到1990年,那时侯单位的公房是有这种规定的,就是你除了单位的公房以外又有了一套房公房就要上交,但是在我父亲那辈的时候他也没交,当时找人了,那时要交的话就没有了原始资本的积累。所以你不要怕,现在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