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很久的人死亡证明到哪里开?

2024-11-15 2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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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死亡证明办理流程: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死亡医学证明签发及使用工作流程,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

2、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证书15日内网络报告死亡信息。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校核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3、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回答2:

一、《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①.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②.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二、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死亡证》共四联(式样见附件1)。

(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死亡证》签章后生效。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

(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

(六)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回答3:

我婆婆是2003年死的,户口是2010年消除的。现在我要去哪里开证明是2003年的谢谢

回答4:

到其死亡时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