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大家开车的时候都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像你所说的,开车把骑电瓶车的人撞了,撞了之后发现他的商务非常的轻,自己感觉自己非常害怕,或者感觉没有什么事,自己就跑了,你的做法跑就是不对的,虽然他的伤情,但是不应该跑,你这一跑按照交通法来说,你这就属于逃逸,逃逸是负全责的,不管责任大小,你逃逸了,就应该负全面的责任,所以说尽量去守法,遇到了危险困难,就应该去面对,不要去逃跑,所谓的逃逸,就像你所说,跑了法律就叫逃逸,对于造成的伤害来说,交通会按照责任的大小去处罚的是你的责任,就处罚你是别人的责任,就处罚别人,当受伤人遇到别人的碾压,别人也是有责任的,所以你也会受到牵扯的
你的全责没的跑,主要是你逃逸了。后车只是连带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属逃逸行为,你可能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