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只有以下情况不可以办理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持有者应拥有中国内地户籍或者是居住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有香港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得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居民如符合一定条件,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机构及驻外使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其他中国公民都可以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