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怎么算

2024-12-15 20: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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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二倍工资时,对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也可以一起追究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如果你每个月的工资低于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应补发相对的差额。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先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在你未辞职这段时间收集你的工资发放凭证、上班的考勤记录、工作证,还有之前你谈过的客户的合同等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可以向劳动部门举证,并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