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女方坚持离,男方不离,法官说一审不判离,要女方撤诉。半年后可以再起诉,一审可以作为感情不合...

2024-11-17 23:19: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从程序上说撤诉应是缩短了时间;
二、从法理上说,不应撤诉,待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重新起诉,离婚的概率比较大。
撤诉需要理由,而为赶时间的理由不会出现在文书上,故不能证明感情问题,有可能重新起诉时,还是要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采取第二,有可能一审判离或不离,概率50%。同时重新起诉的,原判决是依据,离婚是肯定的。

回答2: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不应该撤诉,如果法院不及时处理,那离婚的概率将大大的增大,其实更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法院能够私下的去找些方法让他们对方去沟通,来缓解,只要他们还有感情

回答3:

撤不撤诉都要经过6个月再起诉,所以还是不撤好,可以作为证据。

回答4:

撤诉算一次起诉 当然撤诉快。

回答5:

这个你去咨询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