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2024-11-26 1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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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回答2:

  ■疑惑 陈庆林律师:租房时,首先一定要签《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只要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在签《租赁合同》前,要了解合同主体是不是有资格。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也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另外,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在签合同时,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提醒: 为更好的防止欺诈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时应大致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等。

回答3: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回答4:

租房需要注意:1、预留时间找房;2、中介房东是否靠谱;3、检查电器、家具;4、租房合同要详细注定相关事项。

回答5:

要注意的是房租怎么付,不租的时候怎么算,双方责任和义务,家里电器等损坏后由谁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