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动提出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走哪些渠道。。。

2024-12-11 1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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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房产证、存折、股权证等相关的身份关系证据和财产债务的证据,以及上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