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弄清楚,你赔偿对方的17万元是否合理,根据死者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来计算死者应得到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者家属的交通费、死者的丧葬费,这些是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赔偿的。17万是总费用还是已经打了5折(按照事故责任)的费用?保险公司是这样赔偿的,首先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内赔偿,超出11万的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但是是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的,在本案中就是50%。
如果你赔偿对方的费用都是合理的,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足额赔给你,否则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违约。应该有交强险吧?没有的话,保险公司要先扣除交强险应承担的11万,那就惨了。
如果是42万的话,根据你的赔偿17万*2+11万=45万,是不是还有精神损失费啊?
对方是否是造成死者死亡的直接人?还是被撞死以后又装上去的?如果法院判决不涉及逃逸的那一方,那就与他没关系,他就不是共同侵权人或者负连带责任。
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的。
所以,如果这45的标准是合理的话,保险公司就应该赔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