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回答是瞎说!
参公定级的依据文件是中组发[2008]20号“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有: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上面的回答称“大学专科以下只能套办事员,一年后可定科员”的说法只适用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并不适用于已有工作经历的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
可悲的是,你能适用的规定——“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由于可解释和可操作的空间太大,在全国各地的执行有很大的差别。有些地方,中级职称可定级为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如哈尔滨市和重庆及四川的一些地区);而多数地方,即使是正高职称也一律被定为科员。如何定级,得看当地人事部门对知识和人才是否尊重。
事业单位进入行政单位(含参照单位),套改级别与职称没有联系,一般只能像录用公务员一样,从试用期套起。大学专科以下只能套办事员,一年后可定科员;本科以上毕业可直接套科员。如是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可套副科、正科级别,但必须经过组织任命。如未任命也只能套科员。当然,如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组织任命为参照单位的实职副科领导干部,也可直接定了副科级别了。
事关你的待遇晋升!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新规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