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问题,急!!!!!

2024-12-26 0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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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先说继承的问题。在一个自然人死亡后,我们成为被继承人,发生的财产继承大致是这样的:(1)财产继承的范围。如果被继承人存在合法配偶,那么我们将他的全部财产分为两部分,即其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要先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在民事法律上为“共同共有”,实践中一般采取均分)。而后,会发生继承的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那部分的夫妻共有财产。(2)继承人资格。对于什么人能继承上述财产,我国《继承法》明确地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为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上述中一人或数人继承,是为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发生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发生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2、关于您家的问题。(1)在您外祖母离世时,您家就应该发生过一次继承(如果有的话),财产内容为您外祖母的个人财产及其分得的夫妻共有财产,继承人为您的外祖父、您母亲及其兄弟姊妹、您外祖母的父母(如果建在)。(2)在我国,对于婚姻关系的承认是采用严格的登记制度,如果您外祖父不与您后外祖母领取结婚证,他们之间即不存在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不能相互凭借配偶身份而取得继承资格。当然我国也存在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问题,但与你家的个案没有关系,恕我不做赘述了。关于“在不领结婚证的状况下同居三年及其以上就算是有合法婚姻关系”,我是没听说过,从法理上想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综上,在不领证的情况下,您外祖父和您后外祖母之间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您外祖父的财产是不会由您后外祖母继承的。将如何继承我在第一点里写得很明白了。
但额外提醒强烈注意的是,您要考虑的是遗赠问题,即您外祖父有可能通过遗赠(注意,不等于遗嘱继承)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您的后外祖母。遗赠并不需要婚姻关系……
也不知道我说得明白不,希望有所帮助吧。

对于您补充的问题,遗赠不需要任何人同意,公民对其所有的财产具有处分权。

回答2:

1,假如没有立遗嘱,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外祖父的遗产,由子女继承,与后面认识的那位无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根据现行法律,绝对没有“同居三年就合法婚姻”这样的规定。
3,补充一点,假如你的外祖父再婚了,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外,假如他先走,共同财产平分之后,外祖父的遗产由妻子、子女共同继承。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结婚了才有权继承,没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没有取得遗产的法律依据。

回答3:

不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女方不具备继承权。如你外祖父一遗产的形式赠与,仅限于其名下的个人财产.

回答4:

一、关于你外祖父与后外祖母同居三年,即为合法婚姻的问题。在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中,法律规定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即同居时间再长,也不可能成为合法婚姻的。
二、你的外祖父先于你的后外祖母去世。如果你的外祖父没有自书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你的后外祖母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你的外祖父有自书遗嘱指定你的后外祖母为继承人的话,则你的后外祖母有继承权;或是你的外祖父如果真的想将其财产交给你的后外祖母的话,还可以通过订立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将财产转移至你的后外祖母名下。

回答5:

我国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如果你的外祖父与你的后外祖母没有登记的话,他们不成立婚姻关系。至于财产的问题,既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那你的后外祖母是不可以以妻子身份继承财产,除非你的外祖父设立了遗嘱是把财产留给她,那她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财产。那没有遗嘱情况下,根据法定继承,你外祖父的财产是由其子女继承,但是如果你的后外祖母她努力照顾你的外祖父,她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适当分的一定的遗产。即使遗嘱是把遗产留给后祖母,你的父母也可以继承你的外祖父母遗产中属于你的原来外祖母的那部分遗产。